商鞅們的宿命 | 如何看待商鞅? | 商鞅是功大還是過大 ?
來源: 保守主義評論
商鞅(約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姬姓,公孫氏,名鞅,衛國人。戰國時期政治家、改革家、思想家、軍事家, 法家代表人物,衛國國君后代。
商鞅、韓非、李斯,法家思想的代表,最后均死于非命,恐怕并非偶然。在不受約束的利維坦面前,沒有人是安全的,包括那些幫助締造利維坦的人。事實上,為了幫助君主集權,他們嚴重損害了許多人(包括其他權貴)的利益,因此,在目標達成后,君主樂得把這類人拋棄,作為替罪羊,以舒緩民怨。
另外,商鞅們的滅亡還有一層原因。在幫助君主集權的同時,他們也成為“一人之下、萬人之上”的權臣。由于握有行政資源,他們甚至可以左右君主的廢立,這一點,從趙高伙同李斯操縱皇位繼承即可看出。換句話說,他們本身已經是君權的最大威脅。按照法家的一貫主張,君主怎么會容得下這類人。從這個角度看,他們的命運幾乎是注定的。
不過,話說回來,即使我們普通人都能明白的道理,商鞅們怎么會不理解?
原因可能有二:
其一、他們太聰明、太自負,認為自己是例外。他們以為自己可以超然于這套制度。他們沒有料到,這套制度一旦啟動,將超出他們的控制,按照自己的邏輯運行。于是,商鞅用生命貢獻了一個成語“作法自斃”。
后五月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發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關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“商君之法,舍人無驗者坐之。”商君喟然嘆曰:“嗟乎,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”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國。魏人曰:“商君,秦之賊。秦強而賊入魏,弗歸,不可。”遂內秦。商君既復入秦,走商邑,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。秦發兵攻商君,殺之于鄭黽池。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,曰:“莫如商鞅反者!”遂滅商君之家。 《史記·商鞅列傳》
其二,他們也許預料到結局,但仍抱有僥幸心理。有時候,他們覺得用性命(包括家族的命運)搏一時的榮華富貴是值得的。換言之,他們有一種“過把癮就死”的心態。但死亡真正來臨的那一刻,他們又會萌生悔意,覺得這賭注未免過大。為此,李斯用生命貢獻了一個成語“東門黃犬。”
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,論腰斬咸陽市。斯出獄,與其中子俱執,顧謂其中子曰:“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” 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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